强制检定的组织实施
强制检定的组织实施,是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其授权机构,依据《计量法》及《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对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依法、按时、规范地执行“仪器检定”活动的具体管理与执行过程。其组织实施的要点包括:建立覆盖行政区域的强制检定计划与台账,通知并督促使用单位按时申请,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科学安排“仪器检定”任务,并对“仪器检定”合格的器具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定证书、施加合格标识,对不合格的出具结果通知书并责令停止使用。高效、公正的“仪器检定”组织实施,是国家计量行政监管职能的集中体现,是确保贸易公平、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领域量值准确可靠的执法保障。
4.强制检定的原则
(1) 作为统一全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量值的依据,以及对社会实施计量监督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
对于这些被纳入法定范围的器具,其管理核心在于“强制检定的组织实施”。这并非简单的技术活动,而是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其授权机构,依据法规和规程,系统地规划、执行并监督检定任务的过程。“强制检定的组织实施” 确保了此项法定义务能落到实处,具体包括建立台账、制定计划、通知申请、安排执行、出具证书/通知书等一系列管理行为。因此,明确了强制检定范围是前提,而严密、高效的“强制检定的组织实施” 则是实现其立法目的、维护计量监督权威性的关键执行保障。
(2)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是列入强制检定目录中的工作计量器具,是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仪器校正器具。还包括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4个方面执法监督使用的工作计量器具。
目前共有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61项。 判断一种工作计量器具是否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按上述原则进行分析。它暨应是强制检定目录中列出的同时又必须是直接用于4个方面或是涉及4个方面执行监督中使用的工作计量器具,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5.强制检定的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强制检定是法律赋予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
具体执行强制检定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中心任务。
(1)使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单位,应按规定登记造册,向当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申请强制检定。对界限认定不清或经检查漏报的项目,由主管强制检定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核定。
(2)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应制定使用、维护、保养制度,设置专、兼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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