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纠纷的处理
计量纠纷的处理需以客观、公正的数据为依据,核心在于明确争议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与合法性。当贸易结算、环境监测或医疗诊断等领域出现计量争议时,通常需通过第三方计量机构介入,对涉事仪器重新进行仪器校验——比对仪器示值与国家计量基准的一致性,分析误差来源(如仪器老化、校准过期或操作失当)。依据《计量法》及相关规程,通过核查仪器校验报告、溯源证书等资料,判定责任方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结论,最终保障各方权益,维护市场公平与技术规范的权威性。
计量纠纷的处理遵循协商调解优先、仲裁检定保障、依法处理兜底的核心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导,确保量值准确和权益维护。
处理流程与法律依据
1.双方协商调解: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此为必经程序。
2.仲裁检定:调解失败后,向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检定,由法定机构依据国家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
3.依法处理:行政部门根据检定结果调解或作出行政裁决;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查处并追究责任。
维权建议
保留证据:如购物小票、计量器具照片等。
投诉举报:协商无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法律救济:对处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
适用范围与原则
适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遵循自愿、公正、高效原则,重大争议(如金额超100万元)由省级以上部门处理。
处理因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即仲裁检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并可根据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关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指定有关计量仪器检定机构进行仲裁检定。
本文由深圳计量校准中心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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