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种出口货物获准实施绿色通道制度
十三种出口货物获准实施绿色通道制度,是我国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快速通关的同时严守质量安全,该制度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强调对关键检测设备执行严格的仪器校正。企业需建立完善的仪器校正体系,保证其检测数据准确可靠、符合国际标准,从而赢得监管信任。十三种出口货物获准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成功运行,正是建立在以科学仪器校正为基础的质量诚信之上,实现了效率与安全的有机统一。
经过计量校正质检局批准此次获准的出口企业及产品为:大同市光华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活性炭),永济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浓缩苹果清汁),五寨县汇丰贸易有限公司(红芸豆、线麻籽、黍子),山西炜岚工贸有限公司(红芸豆),太原田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核桃仁罐头、核桃仁),长治市金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喷浆玉米皮粉、玉米蛋白粉、饲料级赖氨酸硫酸盐、饲料级赖氨酸盐酸盐、食用葡萄糖)。截至目前,山西省共有28家出口企业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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