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关于一站式邮寄服务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提供更好地服务,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以下简称“我院”)特推出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邮寄送检增值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邮寄业务适用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仪器校准、测试、检验等业务委托。
二、委托方请务必正确填写《一站式邮寄服务委托单》(因手写体辨认存疑,故需机打)并随计量器具同时邮寄。
三、计量器具随寄的附件及特殊检测要求请务必在《一站式邮寄服务委托单》“附件”栏及“备注”栏填写相关信息。
四、计量器具往返邮寄费由委托方承担。
五、计量器具通过邮寄送检,存在损坏、丢失等情况,我院不承担物流风险及相关民事责任。
(一)签收邮件时只做外箱完整性检查,无法对包装内部及计量器具性能及状况进行检查。若检测时发现计量器具性能缺陷等情况导致无法检测,将由检测人员通知委托方作退检处理。
(二)计量器具回寄后发现损坏,委托方如能确认属于打包及运输过程中野蛮装卸、摔撞等问题, 我院可协助并协调快递公司,但不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请慎重选择快递物流方式(注:玻璃类、易损类、精密类等运损率极高的计量器具,不建议采取邮寄方式送检,若委托方仍选择邮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了损坏、丢失等情况,我院不承担物流风险及相关民事责任)。
六、计量器具检测周期原则上为7个工作日,快递物流时间不计入检测周期。
七、计量器具完检后,委托方如需《委托检测协议/收费清单》,我院按指定方式发送PDF格式文件。
八、选择回寄方式,款项到账后次日(工作日)回寄。
(一)一般情况,证书报告以短信形式发送链接下载获取,如同时需提供纸质证书,在《一站式邮寄服务委托单》“特殊要求”栏内勾选后,将连同计量器具一并寄回。
(二)电子发票推送至《一站式邮寄服务委托单》预留的电子邮箱。
九、保价回寄请在《一站式邮寄服务委托单》“回寄信息”中填写保价金额。
十、计量器具回寄采用到付方式,我院指定快递公司进行统一打包服务。回寄信息按《一站式邮寄服务委托单》填写,因信息提供错误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十一、计量器具完检并通知委托方后,超出6个月未回复、未转账或未现场取回计量器具,我院则对计量器具做无主处理。请及时办理相关事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二、为确保国有资金安全,在未收到款项时,我院不予先出具发票等凭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十三、邮寄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55号6号楼A203
收件人: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邮寄中心
联系电话:400-188-6939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7:00
十四、账户信息
户 名: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账 号:4402205009008918047
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顺兴路支行
行 号:102651024942
附件:1.一站式邮寄服务委托单
2.邮寄流程图
3.邮寄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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