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制度
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制度为规范量值传递、保障测量数据准确可靠的核心制度,明确从选型、建档、周期校验到报废的全流程要求,是质量管控与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石。制度落地须依托严谨的仪器计量体系,通过仪器计量核验器具示值误差、稳定性与溯源性,确保每台设备在有效周期内符合精度标准。规范的仪器计量结合仪表技术档案及台帐管理,可形成“配置—校验—跟踪”的闭环,既避免超期使用风险,又能及时识别隐性偏差。该制度与仪器计量协同发力,为生产、检测及监管提供持续、精准的计量支撑,筑牢技术可信度根基。
5、实验要求为所有测量数据须真实、可比、可溯源,任何环节的偏差都可能影响结论的科学性。为此须严格执行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制度,确保参与实验的仪器在有效周期内精度达标。制度明确了选型、建档、周期校验及异常处理流程,并依托仪器计量核验示值误差与稳定性,结合台账实现闭环管理。严谨的制度执行,为实验提供可靠的量值保障,确保结果精准可信,支撑科研与质检工作的高效开展。
5.1各项内容经检验如条件满足,可不进行校正,但必须当场弄清楚校正时应如何拨动校正螺丝。
5.2必须先行检验,发现不满足要求条件时,按所学原理进行校正,在未弄清楚校正螺丝应转动的方向时,不得盲目用校正针硬行拨动校正螺丝,以免损坏仪器。
5.3计量校准拨动校正螺丝后,必须再行检验。
5.4水准管轴平行视准轴的允许残留误差:远尺实读值和远尺应读值之差不大于3mm。
1.由办公室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计量校准公司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品质部门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应立即校正。
(2) 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6)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品质部门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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