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计量站根据规程规定
电能计量站是电力系统中负责电能贸易结算的核心计量单位,其工作具有高度的法定性与技术性。“电能计量站根据规程规定” 开展各项活动,是其权威性与公信力的基石。此处的“规程”主要包括国家、行业、企业三级计量法规、检定规程、运行规范与工作标准。其中核心是依据计量检定规程,对所有电能计量装置(如电能表、互感器、采集终端等)进行强制性的、周期性的、可追溯的“仪器计量”检定或校准,确保其误差、基本误差、潜动、起动、时钟等指标符合法定的最大允许误差要求。同时,“根据规程规定” 还涉及计量器具的台账管理、现场安装验收、运行监控、现场检验、故障与异常处理、封印管理、数据抄读与复核、计量纠纷仲裁、档案管理等全流程工作。每一环节都必须严格“根据规程规定”执行,形成闭环管理,以确保每一笔电能结算数据都准确、公正、有据可查,保障电力交易的公平性,维护发、供、用电各方的合法权益。
电能计量站是保障电力贸易公平、准确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其所有工作均需严格依据规程开展。其中,“电能计量站根据规程规定” 对在运行的各类电能计量装置(如电能表、电压电流互感器、采集终端等)执行“周期检定(轮换、轮校)”,是计量器具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核心法定程序。“周期检定(轮换、轮校)” 的具体实施,包括定期拆回进行实验室检定、现场校验,或到规定年限整体更换等具体方式,必须完全遵循“电能计量站根据规程规定” 设定的检定项目、方法、周期、判定准则与流程。唯有严格“电能计量站根据规程规定” 执行“周期检定(轮换、轮校)”,才能从技术上、法制上确保电力计量器具的持续准确可靠,并为电能结算提供无可争议的法律依据,从而维护发、供、用各方的合法利益。
11.1 电能计量站根据规程规定制定出每年(月)电能表的周期检定轮换计划,并下发到各供电所。供电所应根据下发的周期检定轮换计划执行。
11.2 待装电能表和现场检验用的计量标准器、试验用仪器仪表在运输中应有可靠有效的防震、防尘、防雨措施。经过剧烈震动或撞击后,应重新对其进行检定。
12电表出入库管理
12.1 表计入库
12.1.1设立统一表库,由市场营销与客户服务部管理,对购进表计先入库后校验。即物资站将购入表计交由电能计量站,由计量站负责验收签证后进入表库登记摆放,然后再校验。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私自购进表计,或购入后表计不入表库登记校验而直接使用。
12.2 表计出库
12.2.1校好的电表出库时,凭相关单位用表计划单出库。各类计划单需经计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库。计量校准站应详细登记表号,型号,规格,厂家,用处等,以备验收时查验。
12.3 电能计量器具出入库应及时进行登记,作到库存电能计量器具与档案相符。
12.4 库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
12.4.1 电能计量器具应区分不同状态(待验收、待检、待装、淘汰等)分区放置,并应有明确的分区线和标志。
12.4.2 待装电能计量器具还应分类、分型号、分规格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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