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是依法获取从事法定计量检定工作行政许可的关键步骤。根据《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首先,需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掌握所申请检定项目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其次,必须熟悉计量法律法规,并能正确执行相关计量检定规程。核心在于,必须具备独立、规范地完成“仪器检定”全过程(从外观检查、环境确认、标准器操作、数据处理到证书出具)的实际工作能力,并能妥善处理“仪器检定”中的一般技术问题。这些条件的设定,旨在从知识、技能与法规意识三个维度,确保计量检定员队伍的专业性与公正性,从而保障“仪器检定”结果的法律效力与社会公信力。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为规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确保计量检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与权威性,本办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其中,核心章节对“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这些法定条件是选拔合格人员的基础,主要涵盖教育背景、专业技能培训、计量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以及独立、规范地执行具体“仪器检定”任务的实际操作能力。只有完全满足“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所列各项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方可获得《计量检定员证》,取得从事相应计量检定工作的法定资格。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计量检定人员管理,提高计量检定人员素质,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计量检定人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及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仪器计量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计量检定人员从事计量检定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取得计量检定员资格。
第五条 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专(含高中)或相当于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二)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具备6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
(三)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四)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经有关组织机构依照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等要求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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