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
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是仪器校准工作的核心内容,需系统掌握仪器校准判别方法。仪器校准判别公式用于仪器校准结果判定,包括仪器校准合格性仪器校准判断等仪器校准应用。仪器校准需根据仪器校准标准要求,建立仪器校准适用公式。仪器校准要计算仪器校准关键参数,进行仪器校准数值比较。仪器校准需设定仪器校准判定阈值,明确仪器校准接受准则。仪器校准要验证仪器校准公式有效性,确保仪器校准结果可靠。仪器校准需规范仪器校准公式应用,统一仪器校准执行标准。仪器校准判别公式能提高仪器校准判定效率,为仪器校准决策提供仪器校准科学依据。
先生引国际权威人士的言论,说明国际计量界的不同观点。这是重要的基本背景材料。从中可知,争论是客观存在,主张"真值存在并可知"是误差理论派的基本观点。由此可见老史关于"真值是可知的"这个观点,绝不是老史一人的观点,乃是误差理论的基本概念,是一派人的坚定的信念。
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是计量校准工作中的重要理论基础,需要正确理解。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国际观点:国际计量界存在不同理论流派。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误差理论:主张真值存在并可知。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理论基础:误差理论派的基本观点。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共识性:是计量界一派的共同信念。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判别依据:为仪器校准提供判别依据。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校准应用:在仪器校准中应用判别公式。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理论支持:获得误差理论支持。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实践验证:通过实践验证公式有效性。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标准建立:建立判别标准体系。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准确性:保证判别结果准确。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可靠性:确保判别可靠。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科学性:基于科学理论。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实用性: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指导性:指导校准实践。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发展性:随理论发展而完善。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创新性:推动理论创新。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国际化:与国际理论接轨。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本土化:适应本土需求。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教育培训:加强理论培训。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技术交流:促进学术交流。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公式。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质量控制:实施质量控制。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标准统一:推进标准统一。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规范应用:规范应用流程。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验证机制:建立验证机制。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评估体系:完善评估体系。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优化提升:持续优化提升。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技术支持:提供技术支持。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服务保障:做好服务保障。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创新发展:推动创新发展。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合作共赢:促进合作共赢。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价值创造:创造更大价值。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贡献提升:提升贡献度。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影响扩大:扩大影响力。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引领作用:发挥引领作用。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带动作用:发挥带动作用。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促进作用:发挥促进作用。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推动作用:发挥推动作用。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支撑作用:提供技术支撑。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保障作用:发挥保障功能。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服务作用:提供优质服务。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桥梁作用:发挥桥梁作用。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纽带作用:发挥纽带作用。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窗口作用:发挥窗口作用。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平台作用:构建服务平台。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基石作用:夯实发展基石。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核心作用:发挥核心价值。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关键作用:把握关键环节。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保障体系:完善保障体系。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长效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汕尾计量仪器校准,关于判别公式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通过深入理解判别公式的理论基础,可以更好地指导计量仪器校准实践。
规矩湾先生说:没必要PK。在先生的帖后,规矩湾先生居然说:“无论不确定度还是误差都建立在“真值可知是有条件的,是相对的,真值不可知则是绝对的”这个基础上,都认可这个论断,只不过是由这个基本论断出发朝向两个目标发展。”
他自己怎样认为,那是他的自由;但说都认为“真值不可知”,那就太不应该了。历史不能编造,现实更不能编造;不看客观情况,不仔细考究客观道理,凭自己想象,是难有进步的。
先生的帖子,可以促使规矩湾先生想一想:坚定地认为真值可知的绝不是老史一人,整个的误差理论派,近代绝大多数物理学家,都是认为真值是可知的。不承认真值可知,就得不出任何物理公式。
关于判别公式
先生说:
“目前很多国家采用这种折中方法——约定值混合法(CVHA)。典型的例子是示值误差符合性评定判据:|Δ | ≤ MPEV - U95,式中同时包括误差和不确定度,式中Δ是示值误差,MPEV是最大允许误差,而U95是扩展不确定度。这里的示值误差是用约定真值(高一级标准)算得的,具有不确定度的(即U95)。这个判据是检定和校准中普遍使用的,因此误差也还在普遍使用”。
【史评】合格性判别是计量的基本程序,合格性判据公式是计量的最基本的公式。从这个公式,可以说明:误差理论不可少,误差范围仍然是主体,起决定作用;而不确定度评定,最好情况是摆设,有时就形成错误。理由如下:
1 当前规范的判别式为
|Δ | ≤ MPEV - U95 (1)
(1)中的MPEV,即最大允许误差,就是误差元的绝对值的一定概率意义下(3σ,99.73%)的最大可能值,就是误差范围,也叫极限误差,就是准确度,它是合格的标度,当然是关键性的。判别式中的|Δ|,是实测结果,就是测得的误差元(视在误差,测得值减标准的标称值)的绝对值,也是误差理论的概念。正常情况,U95可略,判别式成为:
|Δ | ≤ MPEV (2)
(2)式中都是误差理论的量,与不确定度没关系。不确定度U95评了也没用。这就是说,在正常的情况下,不确定度是摆设。
2 当U95较大的场合,即当U95 >MPEV/3时,要用(1)式,该用U95,但请注意,此时的公式(1),实际是错误的。
检定的误差,就是所用标准的误差。(如果有附加装置,其误差要计入标准的误差中)。正确的判别公式为:
|Δ | ≤ MPEV – R(标)
(3)
R(标)是标准的误差范围。R(标)是U95的构成因素之一,R(标)加上一些“其他因素”就是U95。因此U95要比R(标)大得多。“其他因素”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主体,就是被检测量仪器的重复性、分辨力、温度影响、机械不良等,第二部分是环境如温度对标准的影响。仪器校准实际情况是,这第二部分极小,即使有也应该体现在标准的误差中(计量必须保证标准的使用条件。)于是,“其他因素”实际就是被检测量仪器的一些性能。
被检仪器的不良,必然体现在MPEV中,再把其中的一部分拉出来,放在U95中,也就是放在判别式(3)的右侧,于是
|Δ | ≤ MPEV - U95 (1)
等效于
|Δ | ≤ MPEV – [R(标)+“其他因素”] (4)
(4)式比正确式(3)式,多了个“其他因素”项。这一项是不该加的。因而混合模式的公式(1)是错误的。
这就是说:当U95可略时,不确定度评定不起作用,评定是摆设;当U95不可略时,本来按(3)式判别的合格被检仪器,而按(1)式判别,就是不合格了。这是错误判别,是错误。这种实例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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