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简介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江苏省质检院”)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的专业从事产品检验检测、质量鉴定、科技研发及技术咨询等仪器校准技术服务的省级综合检验检测机构,也是实验室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江苏省质检院成立于1982年2月,原名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2006年8月,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更名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内设23个部门,管理部门9个,检验部门14个。现有实验室场所8个,包括:南京光华东街3号、5号(本部)、江宁滨江第二基地、栖霞马群第三基地、宜兴(国家线缆质检中心)、苏州(国家信网产品质检中心)、徐州(国家线缆质检中心)、扬州(冶金中心实验室)。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实验室面积超7万余㎡,检测能力覆盖化工、农药、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化妆品、轻工建材、金属材料、电子电器、电线电缆、机械、消防产品、软件测试等十余类共五千余项产品,六千余项参数。是全国技术力量最雄厚、检测设备最先进、专业种类最齐全的综合检测机构之一。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现有国家级质检中心8个,分别是:化妆品、农药产品、工程复合材料、电线电缆、食品包装产品、信息网络产品、家用电器、消防产品。省级质检中心3个,分别是:省消防中心、省电子政务中心和江苏省应急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秉承“厚德严谨、创新卓越”的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为己任,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工程测量仪器校准服务水平,全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检测品牌。
邹洁
职务:院长
工作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管理科。
高巍
职务:副院长
工作分工:
分管财务管理科、技术保障中心、电器产
分管财务管理科、技术保障中心、电器产品检测中心、信息网络产品检测中心、电子政务平台检测中心、智能装备产品检测中心。
张晓强
职务:副院长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业务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电线电缆产品检测中心、五金包装产品检测中心、食品检测中心、日用消费品检测中心、农药及危化品检测中心、化工油品检测中心。
陈玉明
职务:副院长
工作分工:分管党建监察室、质量管理中心、科研标准中心、冶金产品检测中心、化学建材产品检测中心、消防建设与工程检测中心、产品质量鉴定中心、技术评审中心。
耿宁
职务:六级职员
工作分工:负责工会工作。协助邹洁同志分管人事管理科;协助张晓强同志分管食品检测中心、日用消费品检测中心。
公正保密承诺
本机构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机构所有业务完全独立于生产、使用、销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为保证本机构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以及提供的能力验证活动的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准确,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特作以下承诺:
a) 本机构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以及提供的能力验证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认可规则、认可准则以及ALAC等要求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确保检验检测和能力验证活动的数据、结果科学、公正、准确,并有机制保证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b) 本机构对所有委托方及参加者均持科学、公正的态度,独立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和能力验证活动,所有工作人员独立于其开展的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并有机制保证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在工作中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坚决防止商业贿赂。院长及管理层人员承诺不对检验检测工作和提供的能力验证活动进行不恰当干预,维护结果的公正性。
c) 本机构及所有工作人员承诺对在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开展能力验证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法律法规要求的范围内严格保密,本机构制定并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切实维护委托方以及参加者的权益。
d) 本机构及所有工作人员不与所提供的能力验证活动、所从事的检验检测活动和对外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参与任何有损于检验检测判断的独立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参与和检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不在与检验检测项目直接有关的单位兼职。所有工作人员承诺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e) 本机构有纪律约束所有工作人员不接受与检验检测活动、所提供的能力验证活动有关的馈赠,不借工作之便向委托方以及参加者索取礼品、钱物或压价购买产品,不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从事有损于本机构公正形象的任何活动。
f) 本机构有制度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管理层报告所发现的任何对测试结果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投诉与申诉处理程序
1. 目的
为认真、及时处理来自客户、参加者或其他方面的投诉与申诉、意见反馈或抱怨,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保持相关客户、能力验证计划参加者对本机构的信任。
2. 范围
适用于对来自客户、参加者或其他方面对本机构工作质量或对检验检测结果、能力验证结果有异议,有抱怨或反馈等方面的受理、调查和处理。
3. 程序
3.1 投诉与申诉的受理
3.1.1本机构业务管理中心统一受理对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以及能力验证计划运作工作质量的投诉与申诉以及对检验检测结果和能力验证结果提出的异议。
3.1.2 业务管理中心受理各类投诉和申诉时,应告知投诉与申诉方,应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并填写JSQI-RD-7.9-1-2《投诉表》或JSQI-RD-7.9-1-3《申诉表》。
注:《投诉表》或《申诉表》可从 本机构官方网站“申诉投诉”栏目下载。
3.1.3 本机构接到投诉或申诉后,将按JSQI-RD-7.9-1-2《投诉表》或JSQI-RD-7.9-1-3《申诉表》反馈的内容,由业务管理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诉或申诉进行有效性确认,并将受理情况书面通知投诉或申诉方。
3.2 投诉与申诉的调查和处理
3.2.1 投诉与申诉受理后,本机构质量管理中心将组成投诉与申诉处理工作组,对投诉与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形成的书面材料审核后,经院质量负责人批准。必要时,经院长或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发出投诉或申诉调查结果。本机构各部门若收到申诉后,也应及时告知质量管理中心,质量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收集所有的必要信息,以确认申诉是否有效。同时本机构应对申诉处理过程中的所有决定负责,并确保申诉的调查和处理决定没有任何歧视行为。
3.2.2 通常情况下,本机构将在受理投诉后的90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调查。如遇特殊或复杂情况需要延长调查时间的,需经院质量负责人批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通常情况下,本机构将在受理申诉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诉的处理。申诉事项情况复杂的,会视申诉事项的复杂程度,最长应在6个月内完成申诉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申诉方延期的理由。
3.2.3 参与投诉调查和处理过程的人员均应与投诉事项无利害关系。一旦存在冲突,应声明并予以回避。
3.2.4 投诉的调查和处理应客观、公正,不应带有歧视性,且对投诉信息来源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投诉人同意,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3.3 投诉与申诉处理决定
3.3.1 投诉调查结果和回函应经院质量负责人审批后形成处理结果。必要时经院长或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3.2 业务管理中心负责将投诉处理决定或反馈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投诉方。
3.3.3 如果投诉与申诉涉及不符合检测工作时,相关责任部门应分析不符合原因,并执行JSQI-LP-CX-13-7.10-1《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必要时应组织附加审核或建议管理评审。
3.3.4 通过投诉与申诉处理,发现相关技术活动存在不符合或潜在的不符合倾向或客户潜在的需求和不满,本机构将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联合江苏省照明学会开展光与照明及保护视力科普活动
在2025年江苏省“全国科普月”活动之际,为大力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9月21日,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高效节能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联合江苏省照明学会,以“光与照明及保护视力”为主题,为南京市将军山小学20余名师生共同开展了光与照明及保护视力科普活动。省照明学会相关专家作了科普讲解。省质检院智能装备中心、科研标准中心及省照明学会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组织活动。
江苏省质检院工作人员向孩子与老师们介绍了智能装备产品检测中心的成立背景及研发方向,并带领孩子们体验了全屋智能化实验室及各类前沿技术产品,在照明电器性能检测实验室、图像识别实验室里看到了光色电温控积分球、全空间快速分布光度计测试系统、图像质量自动测试分析系统等光学检测实验设备,孩子们纷纷驻足。工作人员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孩子们了解到了光效、光强分布、视觉动态清晰度等一系列新型光色电综合测试系统原理,在智能装备产品检测中心,大家还亲密接触到了服务机器人,体验了“小智”机器人解说,了解了机器人移动、转弯、越障、避障、导航等性能检测原理,在互动体验环节,孩子们更是热情高涨,迫不及待地操控机器人完成各种动作,亲身体验科技为生活带来的便捷与乐趣。
科普小讲座环节,专家用生动有趣的方式为师生们科普了光的属性、照明的作用以及对人眼健康的影响。重点讲解了光学原理、光源历史、光污染、照明灯具主要指标和参数、台灯选购、保护视力等科普知识,引导孩子们从小树立健康照明意识,了解光和照明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通过这次科普活动,江苏省质检院旨在搭建起一座连接科技与公众的桥梁,普及科学知识,激发全民尤其是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共同营造创新氛围,积极助力科技事业发展。未来,省质检院还将在人工智能、绿色低碳等领域组织开展系列科技主题宣讲活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惠及于民。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联系电话 025-8447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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