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简介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质科院)是经中编办批复成立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由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院改革重组而成。
省质科院拥有实验室面积12万平方米,设备原值超9亿元,其中100万以上高价值装备107台套,各类业务资质证书906张,各类平台载体102个;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483项,获各级科技奖励190项,主导制(修)订国家、行业、省级地方标准800多项。现有正式干部职工800余人,35岁以下人员占比40%,其中正高级职称32人;硕、博研究生390人,占比50%;另有国家技术组织专家委员289人次,国际技术组织注册专家25人次。
省质科院秉持“精研求真、行方智远”的院训精神,树立“政治建院、科创立院、人才兴院、改革强院”的发展理念,坚持“建设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性质量科学研究机构”的发展目标,贯彻“科学准确、公正高效、履职尽责、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不断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
院 训:精研求真 行方智远
发展理念:政治建院 科创立院 人才兴院 改革强院
发展目标:建设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性质量科学研究机构
质量方针:科学准确 公正高效 履职尽责 精益求精
陆立权
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省质科院党委书记、院长
主持省质科院全面工作。
王岚
省质科院副院长
负责战略规划布局、科研管理、技术能力建设、技术装备、业务综合管理、智库建设、国际交流、对外投资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战略发展和科技创新部。
徐高清
省质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纪委书记
负责干部人事、队伍建设、党建和群团、纪检监察,以及标准化领域综合管理、科技创新和业务发展等方面工作;负责标准化研究中心[金砖国家标准化(浙江)研究中心、浙江省物品编码中心]工作。分管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
林磊
省质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负责检验检测、质量鉴定、认证认可、技术评估等领域综合管理、科技创新和业务发展等方面工作;负责数字技术和新材料检测研究中心工作。分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审评认证中心。
朱怀球
省质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负责计量领域综合管理、科技创新和业务发展等方面工作,分管先进制造计量研究中心、能源环境和生命健康计量研究中心。
周慧忠
省质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负责院行政管理、信息宣传、财务审计、平安建设、后勤保障、数字化建设,分管办公室。
省质量科学研究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质量强省、标准强省战略研究,提出相应咨询意见和建议,服务质量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二)承担省级质量安全政府实验室职能,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安全评价等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和国内外合作交流。
(三)研究、建立和维护国家计量基准(标准)、全省最高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制并保存国家有证标准物质,承担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承担计量一体化战略和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等技术保障工作。执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承担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计量校准等工作。
(四)开展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承担相关领域的标准研究、验证和测试评价。承担标准化应用与推广工作。承担标准馆藏建设工作。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评议与研究工作。
(五)围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质量技术研究与开发,承担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检验检测、质量鉴定与试验验证等技术支撑工作。
(六)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究、评估和预警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缺陷产品召回、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突发公共质量安全事件应对和行政许可技术支撑工作
(七)开展重点产业和社会治理领域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的认证和技术评价工作。
(八)开展质量领域数字化应用研究和建设。承担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产品电子代码与标识的业务管理和实施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源管理工作。
(九)完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依法从事认证活动的自我声明(公正性声明和保密承诺)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质科院)是经中编办批复成立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由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院整合组建而成,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第三方认证机构,省质科院充分理解公正、公开在实施认证活动中的重要性,为保证认证活动的公正性、客观性和有效性,我谨代表本机构郑重向社会各界做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一)依法从事认证活动的自我声明
省质科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认证机构,于2025年3月31日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机构批准号CNCA-R-2025-1418。本机构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依法、科学、公正、公开地为申请认证组织提供优质服务。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省质科院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设施,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及认证活动实施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拥有符合认证要求及适配认证活动的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不聘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认证活动的人员,对所申请的认证领域具备相应的检测资源和检测能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与认证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认证认可规则等要求,客观公正地从事认证活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二)公正性声明和保密承诺
1.本机构将遵守国家认证认可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认证认可规则以及院质量方针等要求,以可信、独立、不歧视、透明的方式,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认证活动。
2.本机构向所有申请人开放并提供同等的优质服务.不附加任何不合理不正当的财务或其他条件;不以供方的规模或是否是某一协会或社团的成员以及获证组织的数量作为认证的限制条件;对申请人不以任何带有歧视性的形式处理受理认证要求。
3.本机构制订了认证人员的行为准则,以确保认证活动的公正性。
4.本机构内部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检查员保证不受有可能影响认证过程结果的,来自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以保证认证结论的公正性, 做认证决定实行当事人回避制度。院要求所有的认证及相关人员(包括维护公正性委员会)、从事评价的分包方或外聘的检查员对其所从事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作出承诺。若发现违背承诺时,省质科院有责任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5.本机构为所有认证委托人及受检查方的技术和商业信息保密,制订了严格的保密制度,保证各级人员对在认证过程中所获信息未经企业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6.本机构认证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事认证咨询活动,曾在最近两年内对拟认证委托方提供过咨询活动的认证人员不得参与对该组织的认证活动。
7.本机构为确保公正性,在组织的最高层次建立维护公正性委员会。维护公正性委员会负责对认证机构运作和认证活动有关的方针、原则及内容的公正性进行审议,对可能影响机构公正性的产品、体系、服务等各类认证的变化进行公正性评价,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8.本机构将持续进行公证性风险识别,避免自身的活动或各种关系带来公证性风险。通过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及其它活动的管理来消除实际的利益冲突,并使已识别的公正性风险降至最低。
9.本机构建立了完善的受理和处理来自申请人或其他方面有关认证业务或其他相关事项的申诉、投诉和争议的方针和程序,接受和配合社会各相关方的管理监督。
最高管理者声明(检验机构)
我作为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的最高管理者和法定代表人,同意并全力推进本院的管理方针贯彻和管理体系建设。
我保证为检验鉴定所及人员提供完全独立自主开展检验业务的环境,坚持诚信务实的服务宗旨,杜绝行政干预检验活动,不对检验活动施加经济和财务上的任何压力。
我保证在人事、后勤和物资管理方面对检验工作给予大力配合,在人力资源、能源保证、物资采购、设施修缮、交通运输等诸多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
我要求全体员工热情服务,坚持客观、科学、公正的工作态度,积极进取地开展检验工作。
我承诺承担检验活动中的相应民事责任。
我承诺严格遵循CNAS-CI01:2012《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等同于ISO/IEC 17020:2012)和CNAS-CI01-G00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等要求,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以不断提高检验服务质量。
为保证本院检验工作的公正性,特作如下承诺:
1、检验工作不受任何来自行政、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干预,对检验活动的公正性负责。
2、全体员工始终不渝秉承诚实的工作态度,坚持客观、科学、公正,杜绝一切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事件发生。
3、向委托人承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应履行的法律义务。
4、全体员工承诺严格遵守与委托人签订的一切协议或契约,不将客户的资料、样品、数据信息泄露给他人,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客户服务。
5、除依法开展监督检验和为委托人进行的检验服务外,本院不开展有违公正性的一切技术、开发、咨询、贸易等活动。
公正性声明
本院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CNAS认可的检测及校准实验室、检验机构,是经过资质认定的国家、省级检验检测机构。主要从事检定、校准、检测和检验工作。为确保所提供检定、校准、检测和检验结果的公正、独立、准确、诚实、可靠,特作如下声明:
1. 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法令, 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 确保所有检定、校准、检测和检验结果不受来自商务、财务和其他行政方面不恰当的干预,防止商业贿赂;确保所有检定、校准、检测及检验工作的诚实性、公正性和判断的独立性;
3. 检定、校准、检测和检验人员独立于所涉及的各相关方,不从事检定、校准、检测和检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设计、生产、供应、安装、采购、拥有、使用和维护,也不作为其中任何一方的授权代表实施相应工作,确保实验室及其人员与其从事的检定、校准、检测和检验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结果不存在利益关系;
4. 按照本院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合同、标准、方法和各项作业规程,正确实施每项检定、校准、检测和检验活动,确保检定、校准、检测和检验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并对每份证书、报告的正确性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5. 本院为所有客户持续提供相同质量水平的检定、校准、检测和检验服务,严格遵守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在服务质量、时间和收费等方面规定,严格遵守与客户的约定和承诺;
6. 本院保护顾客的技术机密和所有权,未经客户授权,不利用客户的机密信息和知识产权从事技术开发、咨询、制造、销售等盈利或非盈利的活动。对在检定、校准、检测和检验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以上各项声明和承诺,愿接受各方的监督和支持。
院长致辞
2024年7月16日,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简称“省质科院”)正式挂牌!省质科院整合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省标准化研究院、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及省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院四大院,成为副厅级二类事业单位。承载着省委省政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市场监管局党委的深切期望,汇聚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支持,更凝聚了全院干部职工的殷切期盼与磅礴合力!
回首往昔,创业之路充满艰辛,岁月见证着我们的成长与辉煌。这四家单位的历史可追溯至上世纪60年代,六十余载风雨兼程,通过标准引领、计量筑基、检测支撑、认证立信,全体干部职工深深扎根于之江大地,将青春与热血奉献给了浙山浙水,开展了一系列突破性实践,取得了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为浙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展现了浙江市监人攻坚克难、争先创优、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展望未来,我们承前启后,誓创辉煌!省质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的决策精神,积极落实市场监管质量工作的部署要求。我们将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的重大需求,全面融合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质量要素,秉持“精研求真、行方智远”的院训精神,以追求精准的态度和理念,不断探索质量的本真与内涵。我们将严格遵守检验检测行业的准则和规范,立足当下,谋划长远,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推动机构高质量发展。我们全力以赴,致力于打造一个“创新驱动引领、公益属性鲜明、质量要素集成、服务效能突出”的质量技术体系,朝着成为质量领域科技创新的“新标杆”、质量专业技术人才的“新高地”、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的“新样板”、质量治理现代化的“新示范”这一“四新”目标奋勇前进!
征程万里,风正帆悬!在省质科院的发展道路上,我们将依托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团结全省质量技术机构,以“赶考”的坚定信念砥砺奋进,以“奋斗”的昂扬姿态克难攻坚、奋勇拼搏。我们将深刻把握省域市场监管现代化先行的战略定位,树立“政治建院、科创立院、人才兴院、改革强院”发展理念,朝着“建设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性质量科学研究机构”目标向新攀高、勇毅前行,为我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宏伟事业提供坚实的质量支撑和保障!
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省质科院党委书记、院长 陆立权
姚 磊 / 博士/正高级工程师
目前任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声学振动应用测量技术)主任、省声学振动精密测量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主任、全国声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浙大等硕导。该同志一直从事声学振动计量研究,以第1负责人完成/在研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14项;制定国家标准15项,发表论文40余篇,授权专利/软著近二十项;主持获科技奖励21项(含省部级及以上15项,如总局科技兴检二等奖、省专利金奖、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等),有效服务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环境保护、新材料与军工等。此外,还获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先进个人、省151人才第二层次人员、省局勤政廉政典型、省局科技尖兵等称号,带领团队申请并获批总局、省重点实验室以及"全国工人先锋号"等。
潘孙强 / 博士/副研究员
担任全国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计量与标准化学会生化计量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等职务。近年来,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项目 8 项;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1 项,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 项。开展大气颗粒物计量检测技术研究,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批产业计量优秀成果库。开展痕量气体计量检测技术研究,“气相过氧化氢检测仪国产化及校准技术研究”入选市场监管总局“计量测试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
应珊婷 / 高级工程师
ISO/TC 321注册专家,全国可持续城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省乡村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1项,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2项,中国商业联合会服务业科技创新奖、科学技术奖3项。承担、参与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25项。带领团队支撑安吉美丽乡村、海盐就地城镇化、德清乡村民宿等地方“最佳实践”提炼形成12项国标、行标,衢江、武义、织里等国家标准化试点被总局列为全国典型案例,打造乡村振兴标准化新高地,为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浙江方案,并持续将浙江共同富裕标准化理论与实践向福建、内蒙等省外地区推广。
蒋建平 / 正高级工程师
为ISO/IEC JTC1/SC7/WG7(系统软件工程领域)和IEC/TC82/WG9(光伏领域)注册专家、全国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包装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市场监督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全省质监系统“十佳技术标兵”“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服务业联合会副会长、之江标准化智库学术委员会主任。长期从事标准化、数字化、国际化、产业质量提升和区域品牌建设相关研究,为主构建“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体系,全国首创标准化统计监测体系,为主研制全国首个软件工程领域疫情防控相关国际标准,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6次,授权发明专利5项,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10余次。
郑 培 / 正高级工程师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社会管理标准研究中心主任,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学科带头人、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编审讲师、国家标准技术评估专家、国际标准化组织优质服务技术委员会(ISO/TC312)国内技术对口工作组成员、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6)专家委员、浙江省养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兼秘书长、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兼副秘书长、浙江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组副秘书长、浙江省政务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
钟文翰 / 高级工程师
ISO/TC 136 WG1、WG8注册专家、ZJQX/TC26秘书长、国家WTO/TBT-SPS专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技术评审专家、国标技术评估专家、市监总局缺陷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中轻联健康家居专委会专家、SAC TC 480委员、SAC TC198 SC1委员、省能源能效专家、省林业碳汇科普培训专家等。获全国家具标准化先进工作者4次、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科技尖兵2次、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学科带头人等。 从事家居家装产品的材料分析、健康安全、绿色环保性能研究,主持/参与国家、省部级等科研项目20余项;SCI1篇,EI 8篇,核心7篇;为主参与国际标准1项,牵头国/行标19项,参与18项;专利授权7件;获中轻联科技优秀奖、中轻联科技三等奖2次、省质监系统优秀调研报告一等奖、杭州市研制与采用先进技术标准一等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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