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是西北地区权威的矿产分析检测机构,长期承担各类矿产样品仪器校验与分析任务。该所配备先进的仪器校验设备,建立完善的仪器校验体系,确保仪器校验数据准确可靠。仪器校验范围覆盖矿石成分分析、矿物鉴定等仪器校验项目,为矿产资源开发提供仪器校验技术支撑。规范的仪器校验管理使该所成为西北地区矿产仪器校验的重要基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又名国土资源部乌鲁木齐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岩矿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原名新疆地矿局中心实验室和地矿部新疆中心实验室,始建于 1953 年,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简介作为新疆地区权威的矿产实验研究机构,具有以下特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简介的历史沿革:始建于1953年,前身为地矿局中心实验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简介的机构性质:综合性矿产实验研究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简介的资质认证:获批自治区重点仪器校准实验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简介的技术能力:具备岩矿测试、鉴定等综合技术能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简介的仪器设备:拥有先进仪器校验设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简介的服务范围:覆盖地质找矿、矿产开发等领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简介的贡献成就:为新疆地质事业做出重要贡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简介的创新发展: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发展。60 多年来,已发展成为新疆地区资质最全、仪器设备最全、技术能力雄厚,集岩矿测试、岩矿鉴定、宝玉石鉴定、选冶研究及矿产综合应用研究等多项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科研机构,为新疆的地质找矿、综合评价、开发利用以及地球化学填图提供了大量准确的分析测试数据和成果,为新疆地质找矿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2021 年获批自治区重点仪器校准实验室。
一、 资质情况
作为新疆首批通过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的单位,1991 年 3 月本所取得国家计量认证资格,1996 年首次通过了新疆岩矿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二合一认证,2004 年通过了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同年又首批取得了国土资源部乌鲁木齐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的资质。2007 年至今,取得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多目标地球化学样品测试资格的准入资质,取得了地质勘查岩矿鉴定、实验测试、选冶试验甲级资质,取得了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资质和质量管理认证资质,通过了各项资质的监督检查和复评审工作。2014 年 6 月向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申请考核,取得了国土资源部地下水评价无机分析的检测资质。2014年 1 月顺利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对页岩气等 150 个参数的扩项现场评审,并取得页岩气项目的国家计量认证资质。2017 年 4 月,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三部委联合评审的“全国土壤污染调查详查实验室”资格,2019 年通过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检测实验室资格,2020 年获准通过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检测实验室资格。
二、 能力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资质认定能力范围涉及 11 个类别 98 个产品 5278 个参数;认可能力范围涉及 85 个产品 1079 个参数。主要从事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分散元素、稀土金属、非金属和盐类矿及产品分析检测,岩石和土壤、地球化学勘查样品(1:5 万、1:20 万、1:25 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及评价和生物样品分析检测,水资源及其产品(生活饮用水、矿泉水源地水、地下水、卤水)分析检测,能源矿及产品(煤、煤层气、页岩、页岩气)分析检测,地球化学样品中贵金属、环境样品、矿山检测分析检测;岩石矿物鉴定、矿床物新疆矿产实验研究所质组分研究、工艺矿物学研究、页岩气研究、煤岩鉴定,珠宝玉石、钻石、金银饰品等鉴定检测及技术咨询;各种矿产的实验室可选性试验、流程试验、扩大连选中间试验、矿产综合利用试验研究和资源评价等。
三、 人员素质
本所现有在职职工 107 人,各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96 人,其中:其中正高级职称 3 人,高级职称 29 名;中级职称 34 名;初级职称 30 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占在职职工的 89.7%。
四、仪器设备
新疆矿产实验研究所技术力量雄厚,仪器设备先进,近年来在地矿局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所里配备了几十台(套)先进的大型检测仪器设备专门用于对外检测工作。主要仪器设备包括:全谱直读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X 射线荧光光谱仪(XRF)、电子探针显微元素分析仪、X-射线衍射仪、红外光谱仪、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AAS)、原子荧光光谱仪(AFS)、紫外/可见分光光度分析仪(UV/VIS)、离子选择性电极(ISE)、气相色谱仪(GC)、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高效液相色谱、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一米/两米光栅光谱仪、极谱仪、全硫测定仪、量热仪、灰融熔测定仪、碳氢分析仪、自然倾向测定仪、煤尘爆炸仪、自动电位滴定仪、全自动压汞仪、全自动真密度仪/开闭孔率分析仪、油气显示评价仪、覆压孔隙度渗透率仪、全自动工业分析测定仪、元素分析测定仪、比表面积及微孔分析仪、偏光显微镜+显微光度计+荧光光度计、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偏光显微镜-数码成像系统、大景深实体显微镜-数码成像系统、偏光显微镜、煤岩反射率测定仪、氩离子抛光仪、宝玉石光纤光谱仪、钻石比例仪、X-荧光测金仪、光致发光仪等国内外各类现代化大中型精密检测设备 600 多台(套),拥有周期式脉动高梯度强磁选机、鼓形湿式弱磁选机、湿式强磁选机、干式磁选机、回转窑、智能球磨机、智能棒磨机、连续性强磁选机、锯齿波跳汰机、微型闭路浮选机、充气多功能浸出搅机、单槽式浮选机、溢流式球磨机以及扩大连选试验等新型先进的选冶试验设备 70 多台(套),固定资产 6000 万元。
五、服务范围
1、样品制备(岩石、矿石、土壤、水系沉积物、贵金属样品、煤样等)
2、岩石、矿物全分析(XRF、XRD、ICP-AES、ICP-MS、化学法)
3、微量元素分析(ICP-AES、ICP-MS、化学法)
4、地球化学样品主、次、痕量元素分析(XRF、ICP-AES、ICP-MS、AAS、AFS、COL、ES、VOC、SVOC 等技术)
5、痕量(10-6 ---10 -9 )稀土元素分析(ICP-AES、ICP-MS、INAA)
6、贵金属分析(ICP-MS、AAS、XRF)
7、天然水(湖水、河水、饮用水、地下水、海水及卤水等)中主、次、痕量元素,以及阴、阳离子分析 、有机污染物分析)
8、煤质分析
9、盐类分析
10、岩矿鉴定、煤岩鉴定、重砂鉴定、工艺矿物学研究
11、页岩分析
12、珠宝、玉石鉴定-评估、贵金属检测
13、选冶研究开发、技术咨询与服务
六、科研、课题完成情况
近年来,近年来承担并完成了中国地调局项目新疆 1:25 万哈密市幅、雅满苏镇幅基础地质调查修测项目土壤 39 元素分析、新疆石河子-呼图壁地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新疆伊宁地区 1:25 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新疆和田—若羌绿洲带 1:25 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项目、西北五省耕地区 1:25 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新疆片区样品分析测试、新疆耕地区土地质量调查评价以及准噶尔盆地地下水污染调查等 70 多个图幅样品多元素分析任务,经中国地调局区化质量检查组的质量检查验收,均以优秀报告通过了验收。2018 年承担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样品分析重金属污染物、氰化物、酚类化合物、多环芳烃、石油烃、重金属理化指标、可提取态、农产品检测等一万多件样品的检测任务;2019 年承担了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新疆片区)地下水的检测任务;2020 年承担了自治区重点行业企业污染调查项目。
完成的中国地调局项目《新疆特殊景观地区沉积物标准物质研制》,通过了自治区科技新疆矿产实验研究所成果鉴定,在国内首次制备了 8 个新疆特殊景观地区沉积物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并由国家技术监督总局批准为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在全国发行,该项目获得了新疆地矿局优秀成果二等奖。作为《岩石矿物分析》第四版编写单位之一,完成了第四版中多个章节的编写工作,该项目获 2013 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二等奖,我所为获奖单位之一,排名第五位。2016 年完成了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专项项目《典型金属矿石选冶样品及小取样量分析方法研究(大型仪器开发-铬铁矿系统分析方法标准化研究)》以及《新疆典型矿床岩石矿物鉴定图册》;承担完成了新疆国土资源厅两权价款综合研究项目《新疆页岩气分析方法配套研究》以及新疆地矿局技术研究项目《实验分析测试方法研究》、《1:20 万化探 39 元素 II 级监控样研制》、《多目标地球化学填图实验分析测试配套方法研究》、《大型仪器开发研究采用分离富集技术ICP-MS 测定地质样品中痕量、超痕量铂族元素实验研究》、《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机污染物配套分析测试方法研究》、《大型仪器开发-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测定土壤中三嗪类除草剂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方法研究》等多个厅局级科研课题。
承担并完成了喀拉通克铜镍矿、阿希金矿、萨瓦亚尔顿金矿、土屋铜矿、青河野马泉金矿等几十个矿区矿床的物质组分、元素赋存状态、矿物晶体结构等多项研究。出版了《中国阿尔泰稀有元素矿床矿物志》、《新疆火山岩图册》和《新疆的宝石和玉石》等矿床、矿物、宝玉石研究专著。完成新疆地矿局技术研究项目《软玉(和田玉)标准样品的制备和使用》、《新疆主要岩石矿物红外光谱特征研究及图谱库建设》的研究。合作完成国家标准《和田玉鉴定与分类 GB/T 38821—2020》的制定;完成了新疆地方标准 DB65/T035-2010《和田玉》和DB65/T3420—2012《玛纳斯碧玉》制订并已颁布实施。完成的《和田玉(软玉)标准样品的颜色序列模型》研究项目获第十三届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获奖,《新疆主要岩石矿物红外光谱特征研究及图谱库建设》获新疆地矿局 2014-2015 年度地质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承担完成了国土资源部行业专项跨年技术研究项目《新疆典型矿床岩石矿物鉴定图册》和新疆地矿局自筹资金研发项目《页岩气关键技术参数分析方法体系建立及综合研究》。
先后提交了《新疆若羌县乌尊芒硝矿可选性试验报告》、《新疆哈巴河县阿舍勒铜矿区一号矿床铜锌多金属选冶试验研究报告》、《新疆拜城县黑英山乡红柱石矿床矿石物质组份及选矿工艺性能研究报告》、《新疆鄯善县康古尔金矿 L2 矿体地表氧化矿及地下原生矿选冶试验研究报告》、《新疆乌恰县萨瓦亚尔顿金矿床矿石物质组份及氧化矿石选矿试验研究报告》、《煤油团聚法回收黄金及石硫合剂浸金课题试验研究报告》、 《哈密土屋铜矿可选性试验报告》、 《新新疆矿产实验研究所疆哈巴河县多拉纳萨依金矿选冶研究报告》、 《尉犁县托克布拉克石墨矿可选性试验报告》、 《新疆金刚石(和田砂样、巴楚原生)样选矿报告》、《天湖—红柳河一带贫锰矿可选性试验报告》、《新疆哈密吐屋延西铜矿可选性试验报告》、 《蒙古国金峰矿业石榴石选矿试验研究报告》、 《阿合奇铜矿可选性试验报告》、《富蕴县锰矿可选性试验研究报告》、《尼勒克县克斯不拉克铜矿可选性试验报告》、《新疆青河县野马泉-库普苏金矿矿石物质组分和可选性试验研究报告》、《松湖铁矿可选性试验报告》等数十项的研究成果报告。新疆木吉金矿海拔 4000 米以上堆浸项目实验研究,获较好的技术指标,开世界上金堆浸之先河,并成功的在新疆推广了碳浆提金工艺,为新疆矿产资源开发研究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联系方式:
所 长:樊卫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岩矿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岩矿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简称新疆岩矿宝玉石质检站)成立于一九九四年二月,现有工作人员26人,其中高级职称16人,珠宝玉石鉴定师9人,新疆宝玉石协会副会长单位,新疆价格协会理事会员单位,具有新疆价格协会颁发的价格评估机构执业资格证, 9人具有珠宝玉石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承担着大量的珠宝玉石、钻石鉴定的质量检验以及各种自然界岩石、矿物和部分岩矿产品的鉴定检验工作。可为社会提供珠宝玉石、钻石、岩石矿物方面的技术咨询和珠宝鉴定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是国内最早对宝石、玉石进行系统研究的检验机构。为新疆最早拥有计量认证、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的珠宝矿石鉴定机构。
硬件设施:工作面积1000平方米,配备电子探针显微分析仪、X射线衍射仪、物理吸附分析仪、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显微镜、偏反光显微镜+显微光度计+荧光光度计、宝玉石实体显微镜+显微照相装置、X荧光贵金属分析仪、宝石光纤光谱仪、光致发光仪、发光成像仪等各类检验仪器数十种,价值1200余万元。
业务范围:主要从事岩石矿物鉴定(含岩石、矿石的光薄片鉴定)、重砂鉴定、矿床物质组分研究、工艺矿物学研究、页岩气研究、煤岩鉴定、陨石鉴定、珠宝玉石鉴定、钻石鉴定及分级、贵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合金及治金材料等检测鉴定、评估和技术咨询。
科研能力:岩矿宝玉石站科研能力强,近年来完成了《岩石矿物分析》手册部分章节的编写,并获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二等奖,完成了国土资源部自然资金项目《新疆典型矿床鉴定图册》,完成了新疆地矿局自筹资金项目《新疆典型矿物红外图谱库建立》,并获得新疆地矿局地质科研成果三等奖,参与了国家标准GBT 38821—2020《和田玉 鉴定与分类》、地方标准DB65/T 035 —2010《和田玉》、地方标准DB65/T 3420 —2012《玛纳斯碧玉》的制定,为规范和田玉、玛纳斯碧玉的鉴定标准的统一和质检机构的检测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帮助企业制定了企业标准《昆仑雪玉(硬石膏玉)》、《乌孙玉(蛇纹石玉)》、《和田玉鉴定、分类和评价》。
研究人员发表了《关于和田玉名称、原产地的讨论》、《鉴玉随笔》《西准噶尔发现新的金矿化类型——自然金赋存于黑云母中》、《新疆拜城红宝石的宝石学特征研究》,《新疆火烧云铅锌矿矿石特征研究》、《新疆东天山首次发现铅黝帘石》、《煤变质石墨的岩相学及X射线衍射特征分析》等多篇学术论文。《新疆拜城红宝石的宝石学特征》、《东天山铅黝帘石特征浅析》、《煤变质石墨的岩相学及X射线衍射特征分析》、《应用扫描电镜技术研究页岩储层孔隙及矿物特征》、《17批干酪根样品成熟度及有机质类型鉴定结果分析》、《电子探针在地质实验测试中的应用》等多篇科研论文。其中《东天山铅黝帘石特征浅析》《煤变质石墨的岩相学及X射线衍射特征分析》分别获得新疆地矿局青年学术论文二等奖、三等奖。
社会责任:多年来,受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配合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疆范围的珠宝企业、商店的珠宝玉石等产品进行市场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促使新疆的珠宝市场规范经营、健康发展,产品合格率逐年上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信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岩矿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总部地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2号
华凌分站:乌鲁木齐市昆仑路2号
《和田玉》地方标准和编制说明
中华民族使用和田玉已有7000年以上的历史,和田玉被称为中国的“国石”。从古至今,我国人民对和田玉就有自己相应的分类和命名方法。据《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说明在二千多年以前,当时的官方对玉已经有了明确的分类。但是由于时代、地域、文化和人们矿物学知识的局限,许多具体名称和种类划分各地仍然有很大差异,在鉴定和商贸活动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在国家标准GB/T—16552《珠宝玉石 名称》的有关内容中对和田玉分类及命名方面的相关内容制订的比较简单,在鉴定实践中容易引起一些误解,且不易操作。由此行业内部、检测机构,尤其是新疆迫切地需要一套能够为行业广泛采用,内容统一和简便易行、符合行业实际情况、较为详细的和田玉鉴定和分类标准,为规范和繁荣和田玉市场,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发挥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珠宝玉石鉴定技术的发展,原新疆地方标准DB65/035-1999《和田玉》因标龄过长,其中很多条款已显得很不适用,现急需修订。本次标准的修订,吸收了以前工作的成果,同时依据GB/T—16552《珠宝玉石·名称》和GB/T—16553《珠宝玉石·鉴定》两项国家标准,参考了《珠宝玉石国家标准释义》、《系统宝石学》、国际珠宝首饰联合会《CIBJO 钻石·宝石·珍珠》等权威性专著。
在2003年11月修订后的国家标准GB/T—16552《珠宝玉石·名称》中,明确规定了可以使用“和田玉”作为鉴定名称,这代表着“和田玉”已演变成天然玉石品种基本名称。这对于和田玉从此继承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玉文化有重大意义,也有利于和田玉在商业贸易上成为中国甚至世界公认的著名玉石品种。
本次修订,对原来标准内容作了比较大的修改和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定义
原标准中“和田玉系指产于新疆昆仑山-阿尔金山一带的成因特殊以微晶-隐晶透闪石为主的玉石”拟改为广义的定义:“和田玉是由自然界产出的,主要矿物组成为透闪石、阳起石,具有美观、耐久、稀少性和工艺价值的矿物集合体”。但因关于地域属性问题争议较大,此次修改仍保留采用原标准中和田玉的定义。在实际应用中建议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广义的定义。
2.羊脂白玉
羊脂玉的名称问题在行业内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国家标准GB/T16552-2003《珠宝玉石 名称》中仅仅涉及了白色-青色系列,划分出白玉、青白玉、青玉三个种类。但在文献资料中,有将和田玉分成了羊脂玉、白玉、青玉三大类,也有的划分为羊脂玉、白玉、青白玉、青玉、碧玉、黄玉、墨玉等种类。目前市场上由于检验标准的不统一,对“羊脂玉”这一名称的叫法也较为混乱,有“白玉-羊脂玉”、“白玉-羊脂白玉”等。对此编制小组根据研究和调研的情况,认为将和田玉的白色-青色系划分成白玉、青白玉、青玉三大类较为合理,进一步根据质地和颜色的综合评价,把“白玉-羊脂玉”、“白玉-羊脂白玉”等名称统一划分为羊脂白玉。至此,经过十年的实践应用,羊脂白玉作为和田玉最具代表性的品种,在和田玉分类中确定下来。
3.糖色、墨色特点的划分依据。
糖色、墨色是和田玉的重要特征之一。参照地质学岩石矿物鉴定分类惯例,将糖色的划分界线确定为5%、15%、30%、50%、85%几个常用的分界点。描述糖色时以估算糖色在样品中的体积百分比为依据,分为:微糖:糖色占比例约为5%以下;有糖:糖色占比例约为5~30%之间;糖××玉:糖色占比例约为30~85%之间;糖玉:糖色占比例>85%时可以称为糖玉。从微糖、有糖、糖××玉到糖玉,这样的糖色划分界限已普遍被珠宝业界接受。
墨色也是参照这一原则,将划分界线定在30%。即:墨色部分占体积百分比30%以下时,不参与定名,可在证书备注中加以描述;当由石墨致色的黑色部分占体积百分比超过30%时,可以定名为墨玉。
4.取消了原标准6.5.13“手感”、6.5.14“水头”和6.5.15“声音”的内容。
“手感”、“水头”和“声音”,都是凭个人经验判定的,同时受到加工工艺的影响,没有具体指标或参照物,也没有判定的科学根据,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受环境及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大,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判定风险,不适合作为鉴定依据和标准。
5. 取消了原标准7“质量等级”的内容。
原标准中的分级方法是七十年代工艺美术行业原料配售分级方案,与目前行业实际情况相差很大,早已不适用。考虑到影响和田玉饰品价值因素的复杂性,鉴定采取“分类不分级”的原则。
6. 取消了原标准表A1:和田玉主要产地一览表。
随着开采年限的增加,有些和田玉的矿点的资源已经枯竭,多年来已经无人开采。随着地质找矿工作的不断深入,新的和田玉矿点不断被发现。矿产资源储量、产量和产地具有动态变化的特点,很难用一张表格的形式反映出来。而且和田玉的产出矿点对于鉴定没有实际的指导意义,所以在此次修订中,取消了该条款。
8.增加了和田玉实物标准样品
传统上和田玉一直是依据颜色这一感官特性进行分类的,因各种类之间的颜色是渐变过渡的,在分类过程中,常常会因为个人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产生不同的分类结果。为消除在和田玉分类过程中主观因素造成的差异,在此次标准修订时,研制了一套《和田玉实物标准样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配合文字标准同时使用,以使和田玉的分类更加客观合理。
标准的修订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岩矿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和田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和田第十地质大队共同起草。修订工作吸收了业内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原标准进行了较大的改动。相信新标准的出台,对于统一新疆地方的和田玉鉴定检测依据,提高检验能力,规范商业行为会起到良好的作用。
关于和田玉名称、原产地的讨论
下文为岳蕴辉在和田玉名称讨论会”上的发言,经过本人整理,现全文发表。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对于和田玉的名称和原产地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最近,又有人提出了关于和田玉原产地,名称方法的一些观点,在行业里引起了一些争论。甚至有好事的记者著文说“和田玉将失去姓名权”,一时间众说纷纭。对此我们依据国家现有的法律和规则,谈一谈我们的观点。
一、法律、标准方面
1. 国家标准《珠宝玉石·名称》的原则:在珠宝玉石国家标准中规定产地不参与定名,同时对于玉石的命名,规定带有地名的天然玉石基本名称,不具有产地含义。也就是说“和田玉”“岫玉”“独山玉”等名称并不特指某一个产地的玉石品种。由于我国传统珠宝行业习惯用产地来命名一些珠宝玉石品种,其中如“和田玉”从古代沿用至今已被广泛接受,进而演变成为天然玉石的品种名称,因此2003年的新版国家标准中规定这些由产地演变而来的玉石品种名称已不再具有产地含义(标准释义原文)。简单的说,就是使用“和田玉”这一名称与产地无关。这一项规定保证了国家珠宝产品命名的统一性,对于规范珠宝玉石市场具有重要意义。软玉(和田玉)作为最重要的玉石品种,应该遵守国家标准的规定。
2. “和田玉”的原产地保护不符合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含义:2005年国家颁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替代了原产地保护的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所称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内容产品包括:
(1) 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
(2) 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3. 珠宝玉石的原产地保护观点与国际惯例的冲突:国际珠宝首饰联合会《CIBJO 宝石手册》中实用规则 第一条 总则(b)项规定:在商业文件中不应指示原产地。第二条 实验鉴定报告(c)项:宝石的原产地不必说明(原文)。以上规定出现在国际权威组织颁布的鉴定规则中,是这些国家多年以来对珠宝玉石市场规范管理的经验,值得借鉴。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种宝玉石采取了原产地保护办法。
4. 和田玉名称通用化有着深远的意义:在2003年11月修订后的《珠宝玉石国家标准》中,重新明确规定了可以使用“和田玉”作为鉴定名称。代表着“和田玉”已演变成天然玉石品种基本名称,已经不再具有产地含义。这对于和田玉从此继承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玉文化有重大意义,也有利于和田玉在商业贸易上成为中国甚至世界公认的著名玉石品种。
二、和田玉原料来源的客观情况
1. 产地分布广泛,来源众多:目前在新疆,和田玉的产地主要分布在喀什、和田、巴州三地州,其中玉石原料开采产地有三、四十处之多。仅仅在若羌县,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玉石矿就达到7家。而且同一个产地,同一处矿山不同矿段的原料也不尽相同。目前新疆每年和田玉的产量超过1000吨,但是白玉所占比例比甚少,大部分是青玉和青白玉等价值比较低的品种。除了部分籽玉原料外,和田地区玉石产量不如喀什地区和巴州地区的产量大,说明和田玉不是一个地方性玉石品种。
2. 新疆以及和田并不是最主要的产地:目前在国内市场上,新疆出产的原料并不占主导地位,尤其缺少优质白玉原料。目前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是来自青海和俄罗斯的软玉(和田玉)原料,可以说如果没有青海料和俄罗斯料就没有和田玉行业今天的发展。目前青海软玉的年产量在1000~2000吨,其中白玉所占的比例比较大。俄罗斯软玉的情况也类似,而且俄罗斯软玉产量和质量都比较稳定,据海关统计,俄罗斯软玉的进口量在500吨以上,以白玉为主。
3. 通过以上资料可以看出,众多的产地和来源造成了一个事实,即使是最有经验的专家也无法准确辨识来自不同年份、不同产地和不同矿山的原料。有些人标榜自己可以准确区分产地,只能说明他了解的矿山有限,见过的玉料太少。
三、市场运作和经济利益方面
1. 大量新产地的原料进入玉石市场,有利于玉石加工、玉器销售行业的蓬勃发展,推动了珠宝玉石经济的发展,扩大了和田玉产品的销售范围,使普通消费者也能够买得起玉器。新疆目前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和田玉产品的集散地。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炒作和田玉“原产地保护”,可能会引发严重的争议,也就是说新疆人在宣传“原产地”,而国内其他地方的同行持反对意见,不断的“口水仗”会影响消费者的信心。
2. 推广和保护原产地的初衷是希望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但如果保护的就不是客观存在真实的原产地,由于不断的争议而破坏了行业的发展,那么原产地保护就没有实际意义。新疆的哈密瓜原产地保护就是一个失败的例子。
3. 政府或任何组织都无法阻止大量的非新疆出产的优质玉料进入市场,也无法阻止在加工和贸易的过程中各产地玉料的混和利用,也无法影响消费者对优质玉料的选择。
四、鉴定和检测技术方面
1. 对于和田玉的鉴定,在品种鉴定和分类上具有科学的依据,不同的实验室可以得到相同的鉴定结果。但是对于产地的鉴定则多数依据主观经验,这样就存在严重的误判风险,不同的研究鉴定机构之间将会产生大量的有争议的结论。
2. 由于产地判断可能导致的经济上的影响,消费者将更多地面临被欺诈的风险,由于没有充足的证据推翻产地鉴别的结论,某些检验机构受利益影响可能会伪造产地证明。
3. 由于产地不易确定,检测结果也不可验证,检测机构的公平和诚信也无法保证,一些违规操作的“黑心”检测机构反而会赢得更大的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混乱局面。
4. 鉴定证书必须依据国家标准鉴定,如果要求检测机构鉴定产地,鉴定机构并无标准可以依据。国内数十家鉴定检测机构对和田玉的认识程度不同,检测人员认识水平参差不齐也是难以解决的问题。作为鉴定检测参照的实物标样的配备也有很大的难度。
五、和田玉需要规范名称方法
1. 目前和田玉分类命名方法的来历:目前新疆鉴定机构使用的鉴定和分类命名方案将和田玉分为白玉、青白玉、青玉、黄玉、糖玉、碧玉、墨玉7大类,依据糖色或颜色特征划分为14个小类。并普遍将白玉的优质品种划分为“白玉-羊脂白玉”或“白玉-羊脂玉”。这项方案是新疆岩矿宝玉石产品质检站1996年提出,1998年开始正式使用的。这种鉴定和分类命名方案与1985年出版的《新疆的宝石和玉石》、1989年出版的《中国玉器概论》基本一致,唯独增加了糖玉的品种划分。
2. 国家标准GBT16552目前使用的软玉名称:软玉, 和田玉, 闪石玉,白玉,青玉,青白玉。 没有列入基本名称的重要品种有:碧玉,黄玉,糖玉,墨玉,羊脂白玉。但是在权威的《系统宝石学》中对这些品种名称都进行了划分和描述。
3. 目前来自各方面的一些异议:
(1) 羊脂白玉的品种划分:一部分专家和学者认为羊脂白玉不能作为一个品种来鉴定,认为羊脂白玉应该仅限于新疆白玉的极品。(在全部玉石没有在一起评比之前,如何选出极品?)
(2) 有人认为羊脂白玉仅仅存在于子料中,子料是独特的地质作用形成的。还有人认为羊脂白玉子料是火山喷发的产物。这些观点不符合自然常识,不值一驳。
(3) 有人认为目前羊脂白玉界限确定过低。羊脂白玉的界限经过了大量实践的统计和分析,已经被业界普遍接受。现在玉石经营商户大多数可以熟练地掌握标准,准确程度不亚于鉴定人员。
(4) 和田玉的名称使用:有学者反对“和田玉”的名称,认为有误导和歧义。建议使用“透闪石玉”“闪石玉”“软玉”等名称,这主要是一些岫岩玉的鼓吹者和青海地方产地希望推出所谓的“河磨玉”、“昆仑玉”等品种。在他们看来“和田玉”让新疆人占了便宜。
4. 和田玉命名的普遍认同:
(1) 鉴定名称标识为“透闪石玉”“闪石玉”“软玉”,不利于推广和宣传玉石文化,不利于消费者和商家、行业之间的沟通,不利于消费者和商家准确的掌握和田玉的知识。有时候,甚至会产生误解。其中“闪石玉”不符合矿物学的基本概念,因为闪石是很大的一族矿物,其中直闪石、锂蓝闪石都有工艺玉料出产,均与和田玉无关。“软玉”不是中国玉石的传统名称,是一种“舶来品”,在矿物学上早已建议废弃。“软玉”可以用于珠宝玉石的地质学、矿物学方面的研究和交流,并用于描述该类玉石的大类划分,在向社会出具的鉴定报告中不推荐使用“软玉”一词。
(2) 国家标准虽然没有对和田玉进行详细的分类,但是和田玉的品种分类是客观存在的,毕竟标准不可能涵盖一切方面。对此,国家标准给出了解决相关问题的原则。以下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权威解释:根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准则》规定的有关内容: 第10.3条:没有国际、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检验方法时,实验室应尽可能选择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已经公布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技文献或杂志上公布的方法,但应经实验室技术主管确认。 第10.4条 需要使用非标准方法时,这些方法应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并形成有效文件,使出具的报告为委托方和用户所接受。根据以上条款,各个检测机构可以在国家标准的框架内制定自己的检验细则,并建立相关的标准样品库。
(3) 直接使用“和田玉”作为鉴定结果,容易引起误解和歧义。“和田玉”会让消费者望文生义,将名称与产地联系;“和田玉”没有品种特征,不利于推广中国玉文化;一些商家利用“和田玉” 的歧义误导消费者,对检测机构的声誉也有不良影响。因此建议鉴定证书在使用“和田玉”这一名称时,应该注明“和田玉名称与产地无关”。
5. 和田玉作为软玉的商业名称符合珠宝玉石命名的规律:
(1) 名称优美、响亮。名贵的宝玉石品种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猫眼宝石、翡翠、碧玺、海蓝宝石就是很好的例证。一些宝玉石例如:尖晶石、托帕石、坦桑石等,由于中文名称冷僻,难以理解,不利于推广和销售。
(2) 名称知名度高。和田玉外观的美丽使其产地获得显赫名声,几百年甚至数千年的历史文化又给那些特殊的玉石品种也带来了极高的知名度。
(3) 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和田玉的名称使人联想到冒险和浪漫,唤起人们对悠久的历史文化、繁荣的乡村、崇山峻岭、戈壁沙漠和异域风情美妙的联想。悠远的历史与珍贵的玉石密切相关,使得美玉的产地已经变成了富有神话色彩的地方。
(4) 选择和田玉以及和田玉的分类名称是我们的最佳选择。
6. 和田玉分类鉴定的基本观点:
主色系列(三类):白玉-青白玉-青玉 -(黑青玉)
彩色系列(四类 ):黄玉、糖玉、墨玉、碧玉。
和田玉作为总称,鉴定证书应该直接使用分类名称。凡是单独使用和田玉命名的鉴定证书应该注明“和田玉为品种名称,不具有产地含义”。
六、对于推广玉文化,规范玉器行业,促进珠宝玉石行业发展的建议
1. 目前国内大多数鉴定检测机构在玉石鉴定方面只能区分玉石大类,尚不能准确划分品种,当务之急是加快推广和田玉鉴定与分类命名,以保证鉴定证书的准确性,帮助消费者了解和田玉的不同品种特质,了解不同颜色种类的和田玉所代表的丰富的文化内涵,促进健康理性的消费。
2. 区分产地是不现实的,但是提出一套规范的分类方案和品质评价的方法确是值得探讨的。目前和田玉的鉴定是“分类不分级”,但是随着珠宝评估业务的开展,一部分和田玉需要鉴定评估的要求就显得比较突出。
3. 和田玉产品市场仍然有一些不健康的现象:多数消费者只认识羊脂白玉,“唯白为美”;对于子料的崇尚达到近于痴迷的程度,导致人工滚磨仿造的假冒子料占据大部分市场,大量的染色的和田玉原料和产品充斥市场;很多产品的加工工艺粗制滥造;在很多游客集散地,成百上千的街头小贩,兜售劣质或假冒的玉器、古董,不少游客和消费者上当受骗。因此推广正确的消费理念是鉴定检测机构和行业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的当务之急。
4. 对于行业的规范和保护,应该提倡企业品牌化经营,打造一批和田玉名优企业,由优秀企业带动行业经营水平的整体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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