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
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为保障测量数据精准可靠的核心管理要求。专人负责制能确保每台计量器具从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到定期送检的全流程责任到人,避免因操作不规范或管理疏漏影响仪器性能。该负责人需严格遵循操作规程,按周期组织仪器计量校准与检定,及时更新状态标识与检定证书;同时建立使用台账,记录环境参数、操作过程及异常情况,确保每台器具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为生产、质检等环节提供真实可信的仪器计量数据支撑,是维持测量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环节。
对新员工上岗必须经计量知识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合格后,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方可操作计量设备。外部培训由计量负责人根据上级部门的学习通知和计划,报主管批准后执行,参加学习的人员应参加全过程的学习培训,有考核要求的应参加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证书的,可以报销学习费用,并予一定的奖励,反之费用自理。如补考不合格者,原则上调离岗位。考核与监督,计量培训与学习,列入公司职工教育考核范畴。
计量部门负责人应将培训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计量仪器检定按年度进行总结与审核,并将总结情况报主管。 质管部不定期对公司计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各级计量单位没有 按照计量保证确认规范执行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限期要求整改报告,并在检测报告单上记录清报废的原因,方可报废,并进行记录备案。
第四章 计量器具配备、使用、维护保养 第七条 按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配备计量器具和仪表。
第八条 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建立台帐,保证帐、物相符。
第九条 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计量器具使用者,应熟悉它的性能和使用说明,在规定的条件下妥善使用和放置。定期检查、清理,保证计量器具的安全、整洁、配备附件完好,并严格执行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定。
第十一条 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失灵、超差等异常现象,严禁擅自拆修、乱调,应及时报检测部门进行检修、校准,合格后方能续继使用。
第十二条 计量校正各单位安排人员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维护,不用时应清洁干净,装入盒内,保存在干燥处。
第十三条 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在检定周期内、检定合格标志清晰。 第五章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
第十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计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 第十五条 所有在用、备用能源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校验。



做中国更具影响力的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