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配置标准的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
“宜配置标准的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是针对电力计量装置现场安装、运行与维护所提出的一项重要的、规范性的技术建议与基本要求。其主要目的,是为电能计量设备(如电度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采集终端等)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稳定、且符合规范的工作环境,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其计量性能的长期准确与稳定。电能计量柜/箱的“标准”性体现在:其材质、结构、尺寸、防护等级、电磁屏蔽、散热、布线、防窃电功能、观察与操作窗口、安全防护与接地等方面,都必须严格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的相关设计、制造与安装规范。配置“标准的”柜/箱,可有效降低环境温湿度变化、灰尘、振动、电磁干扰、人为误碰或窃电、小动物侵入等因素对内部计量装置的影响,减少其性能漂移与故障率,延长其使用寿命,并确保其“仪器检定”周期内的计量准确性。此外,标准化的结构也便于计量人员进行现场校验、抄表、装拆、轮换与“仪器检定”(特别是对安装在柜/箱内的电流互感器、电度表等进行现场校验)操作,是提高计量管理效率、保障电力贸易结算公平、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
6.51 为保证电力计量的准确、可靠与安全,“宜配置标准的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 是一项基础而关键的技术管理要求。特别是对于电压供电的客户,规范其计量装置的整体结构与安装环境尤为重要。因此,在规程中明确规定:“电压供电的客户,宜配置标准的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其核心在于为计量设备提供一个稳定、受控、防干扰的运行空间。具体实施时,其内部的计量用电流互感器(CT)、电压互感器(PT)必须采用独立且专用的绕组,不得与其他二次回路共用;二次回路应采用电缆连接,且中间不允许存在接头,以最大限度减少接线误差与安全隐患;专用计量屏及二次回路两侧接线端、PT操作手柄应具备可加封的结构,以实施有效封印。对于原有的、电能表与互感器分开安装且缺乏有效安全保障措施的计量装置,应制定计划,依据“配置标准电能计量柜或箱”的原则逐步进行技术改造,从而实现计量环境的标准化、规范化与安全化。
6.5.2 10kV侧计量的应采用高压计量柜,有条件的并应装有电压监视装置。
6.5.3 住宅小区或幢式房屋的居民用电应采用集中装表,并采用合适的定型计量箱。
6.5.4 凡供电受电容量在100kVA(kW)及以上的大工、非工业、普通工业客户,应装设具备复费率有功电能表及双向无功电能表功能的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
6.5.6 凡高压供电受电容量在100kVA以下和低压供电受电容量15kW——100kW(含15kW、不含100kW)或负荷电流在30A及以上的普通工业仪器校准客户,应装设多功能电能表。
6.5.7 凡低压供电受电容量15kW以下的普通工业客户,应装设静止式有功电能表。
6.5.8 凡高压供电受电容量在100kVA及以上和低压供电受电容量在100kW及以上的客户,应装设具备多功能电能表。
6.5.9 居民生活用电装设一户一表。
6.5.10 具有正、反向送电的计量点,应装设计量正向和反向电量的有功(或复费率有功)、无功电能表。
6.6 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的配置:
6.6.1 专用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的确定,应保证实际二次负荷在25%-100%额定二次负荷范围内;专用电压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的额定功率因数应与实际二次负荷的功率因数接近;专用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功率因数应为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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