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
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是贯穿于商品流转与价值交换全过程的、保障贸易公平、企业诚信与合规运营的基础性、技术性、管理性核心环节。与生产型企业不同,其重点不在于“制造”的测量,而在于“贸易结算”的测量,核心是确保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如加油机、衡器、燃气表、电能表、出租汽车计价器、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测设备等)的量值准确、可靠。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对上述器具从采购、验收、登记、周期性的强制“仪器计量”(检定/校准)、使用、维护、维修、直至报废的全生命周期进行闭环管理。同时,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合规控制(如检验、抽查)也依赖于精确的“仪器计量”。此外,面对消费者的计量投诉处理、法规合规性自查、以及与计量监督部门的协调沟通,同样是其计量管理的关键内容。其最终目标,是杜绝“短斤缺两”,建立市场信任,保护消费者权益,规避法律风险,并在此过程中,通过“仪器计量”的精益化,实现成本控制与效益提升。
5.3.2.4 计量标准考评员、计量标准检定员及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员应持证上岗,并履行好各自职责,按期申请复查和参加考核,确保持证有效性。本条规定是确保计量检定/校准工作权威性与技术可靠性的基本要求,是通用的人员资质管理规范。这一要求对于各类组织的计量工作均至关重要,其中也包括“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在“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中,无论是内部的计量标准考评员、计量标准检定员,还是对加油机、衡器等“工作计量器具” 进行内部核查的检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履职尽责、按期复查、确保持证有效性” 的原则。这是因为,“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 直接关系到贸易结算的公平、消费者的权益与企业信誉。只有确保每位相关计量人员都具备合格、有效的资质,才能从“人”的层面,为“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提供专业、合规的执行保障,从而支撑其整个计量体系的健康、有效运行。
5.3.3 电能计量实验室认可管理
5.3.3.1 各级计量中心电能计量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中 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
5.3.3.2 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的各级计量中心应定 期做好复查准备工作,并将仪器检测复查结果报本单位市场营销部。
管理要求
1.1 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销 售事业部实行统一归口领导,对各省(区、市)石油分公司进行分级管理。
1.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销售事业部计量管理部门为销售 企业计量监督与管理的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计量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对口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油品销售事业部计量管理部门职责:
2.1.1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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