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层建筑的沉降观测
对于高层建筑的沉降观测而言,这是一项贯穿建筑全生命周期、对数据连续性与精确性要求极高的精密测量工作。为确保观测成果的可靠性,从基准网的建立、观测点的埋设,到周期性的数据采集,每个环节都需严格遵循规范。其中,所使用的精密水准仪、全站仪等关键设备,其自身的稳定性与精度是数据可信的基石。因此,在每期观测开始前及规定的周期内,必须对全部仪器进行强制性的仪器校验,确保其各项指标(如i角、补偿器、测距精度等)均处于最佳状态。只有基于经过合格仪器校验的设备所获取的观测序列,其微小沉降量的计算与分析才具备科学意义,从而为评估建筑安全、指导施工与运维提供无可争议的决策依据。
沉降观测的实施需紧密配合工程进展。具体而言,对于高层建筑的沉降观测,其频率应随施工进度及时、动态地进行调整。常规要求是:地下室封顶后须观测一次,此后地上部分每增高3层需观测一次。若施工过程中出现暂时停工,则应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各加测一次,且在停工期间,建议每隔2个月补充观测一次,以监控停工期间的稳定状态。此外,在施工过程中如遭遇长时间连续降雨、基础四周大量积水等特殊情况,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观测次数,以准确把握外部环境剧变对建筑沉降的潜在影响。
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入逐日观测或几天一次连续观测。
9.2.2 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 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一次,直至稳定为止。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以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9.2.3 观测方法。对于高层建筑的沉降观测,应采用DS1精密水准仪用Ⅱ等水准测量方法 往返仪器计量观测,其误差不应超过±1n0.5(n为测战数),或±4L0.5(L为公里数)。为了保证观测精度,观测时视线长度一般≯50m,前后视距离要尽量相等,可用皮尺丈量。
观测时先后视水准点,再依次前视各观测点,最后应再次后视水准点,前后两个后视读数之差不应超过±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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