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用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介绍
国家医用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简称”国医中心“)是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并依法授权的国家级医用让量器具产品质检机构,接受国家下达的医用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新产品型式评价任务及企业的委托检验工作。
国医中心主要职责包括:
(一)、承担国家总局和省局下达的监督检验。
(二)、承担医用计量器具产品生产企业的委托检验。
(三)、承担司法鉴定、质量评估、仲裁鉴定等委托检验。
(四)、参与、承担医用计量器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宣贯工作。
(五)、开展检验技术与试验方法的研究、咨询、服务等工作。
(六)、对医用计量器具生产、使用、检验人员进行培训。
国家医用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依托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建立,目前房屋总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3200平方米,办公区域及资料、会议室面积800平方米。国医中心设有医用电离辐射设备实验室、临床检验仪器实验室、医用光学仪器实验室、医用测温仪器实验室、通用医疗设备实验室、安全与电磁兼容仪器校准实验室,主要检验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剂量计、放射性活度计、生化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压陷式眼压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焦度计、眼镜镜片、眼镜架、配装眼镜、太阳镜、医用体温计、听力计、血液透析滤过装置、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血压监护设备、血压计、人体秤等医用计量器具产品。
通用医疗设备实验室
通用医疗设备实验室主要负责通用医疗设备相关的检验检测和技术研究工作,内容涉及医用电学、医用力学、医用声学等学科。实验室现有研究员1人,高级工程师4人,博士2人,配备有美国FLUKE ProSim8 生理参数模拟仪、BP Pump无创血压模拟器、IDA4plus输液检测仪、丹麦Bruel & Kjaer听力计检测装置、婴儿培养箱检测仪等先进仪器设备。产品检验资质包括心电图机、浮标式氧气吸入器、血压计和血压表、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纯音听力计、阻抗听力计、天平、人体秤、医用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系统、血液透析设备、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等。近年来,实验室发表SCI论文2篇,El论文1篇,参与承担国家863计划项目1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项,国家质检总局质检公益专项项目1项,国家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5项。
临床检验仪器实验室
临床检验仪器实验室现有研究员1人,高级工程师5人,硕士2人,主要从事临床检验相关仪器设备的检测检验和技术研究工作。实验室拥有美国Lambda950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PinAAcle900T原子吸收光谱仪等国际领先的高端仪器设备,产品检验资质包括实验室PH计、实验室电导率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旋光仪、旋光糖量计、实验室气相色谱仪、分光光度计、火焰光度计、光电比色计、示波极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阿贝折射仪、血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医用离心机、血液冷藏箱、药品冷藏箱等。近年来,实验室在科研工作中成绩可喜,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承担多项科研课题,其中“血液分析仪的质量控制和量值溯源体系”项目曾获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医用测温仪器实验室
医用测温仪器实验室主要负责医用温度测量类仪器产品相关的检测检验、标准制修订和技术研究工作。实验室现有高级工程师3名,硕士1名,拥有精密测温电桥、标准黑体辐射源、标准光电测温仪等高精密仪器设备。产品检验资质包括玻璃体温计、医用红外体温计、电热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水浴锅、恒温水槽等。在技术研究方面,医用测温仪器实验室起草了国家计量校准规范《WBGT指数仪温度计》、山东省地方校准规范《导热系数仪》等多项技术法规,承担了多项省部级研究课题。
医用电离辐射设备实验室
医用电离辐射设备实验室现有研究员1人,高级工程师1人,博士1人、硕士3人,主要负责电离辐射及大型医疗设备的相关的检测检验、、标准制修订和技术研究工作。目前,该实验室拥有近300平米的测试用辐射场,配备有恒电压X射线系统、X射线空气比释动能标准装置、PTW剂量仪、核磁性能检测模体等国际先进的高档仪器设备,产品检验资质包括医用电气设备x射线诊断影像中使用的电离室和(或)半导体探测器剂量计、医用成像磁共振设备等产品。
环境、安全与电磁兼容实验室
环境、安全与电磁兼容实验室主要负责国医中心所检验产品的环境实验、安全实验和电磁兼容实验。实验室现有研究员3人,高级工程师2人,博士1人,硕士2人,拥有3m法半电波暗室、步入式气模拟试验、R&SESU26干扰测试接收机、Teseq-Schaffner Profline谐波闪烁分析仪、PFS 503N抗扰度测试系统等国际先进的测试设备。多年来,该实验室一直致力于安全与电磁兼容领域技术研究,曾起草国家标准《泄漏电流测试仪》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耐电压测试仪》、国家型评大纲《耐电压测试仪》等多项国家级技术法规。
医用光学仪器实验室
医用光学仪器实验室现有研究员1人,高级工程师2人,专业从事医用光学仪器相关的检验检测和技术研究工作,配备有全自动电脑焦度计、主客观模拟眼、眼压计检测仪等设备,产品检验资质包括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压陷式眼压计等。依托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建有眼镜片顶焦度一级标准、验光机检定装置、瞳距仪检定装置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着山东省眼镜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监督抽查、定检、仲裁检验和委托检验任务。一直以来,用光学仪器实验室都是国医中心履行社会责任、向公众提供公益性服务的中坚力量。在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站以及每年3.15世界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6.6世界爱眼日、9月质量月等公益活动中,医用光学仪聚实验室工作人员积极走向社会、走进学校为普通群众、学生提供眼镜免费检测、配镜知识咨询等服务,受到广大群众的极大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近年来,医用光学仪器实验室每年都参与《中国眼镜质量白皮书》的编篡工作,起草了国家标准《眼科仪器 验光镜片》,国家型式评价大纲《压陷式眼压计》、《焦度计》、《验光仪》等多项技术法规,承担了“光学相于层析成像设备分辨力计量标准应用研究”等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研究课题。
中心科研成果顺利通过鉴定
12月13日,国家医用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环境安全防护用标准物质的研制与应用》等科研成果顺利通过由山东计量测试学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由10位来自山东分析测试中心、山东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农业科学研究院质标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专家分别听取了项目完成人的汇报,现场审查了鉴定材料,就科技成果解决的技术难题、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等进行了质询,最终一致同意通过鉴定。其中《环境安全防护用标准物质的研制与应用》项目总体水平达国内先进水平。
近年来,国家医用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在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申报方面取得重大突破。2017年获批立项中央引导地方发展专项项目;2018参与了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专项NQI项目子课题;2019年获批立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2018年获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中心持续创新的科研工作是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深入贯彻落实,更为业务工作和检校能力的不断提升注入了不竭动力。
国家医用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2020130号) 精神要求和省局有关安排,中心充分发挥计量技术保障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对防疫用测温计量器具的检测,开辟“绿色通道”,开设业务受理专用窗口,做到即送即检,周末无休。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急需的其他计量器具检测需求,全天候给予协调安排,具备条件的可以安排上门服务、现场检测。二是对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的检测,收费标准一律降低50%。三是对湖北省企业的各类检测费用一律免收。四是开展企业复工复产计量服务,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计量帮扶,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解决在检测技术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
国家医用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科学防治、精准检测,为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提供贴心化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加油助力。
社会公众使用口罩简易问答指南
1.为什么要科学按需佩戴口罩?
答:佩戴口罩是社会公众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要手段,在必要的场合,每个人都应当选择合适的口罩类型佩戴使用,做好自身防护。同时,每个人也都有责任区分不同的工作性质、生产生活场所,按照疫情的暴露风险等级,适度适当地佩戴口罩,不过度防护,提高口罩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目前,有高、较高、中等、较低、低5种不同等级的暴露风险,可以作为选择和使用口罩的指引。高、较高暴露风险人员人员主要是直接在一线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其他人员大都属于中等、较低或低暴露风险人员。
2.生产生活中必须佩戴N95口罩才安全吗?
答:在抗击疫情一线,属于高(较高》暴露风险的医护人员有必要使用医用防护口罩或N95等级防护口罩。在医院普通门诊、病房工作的医护人员,一般只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般社会公众既没有必要,也不应提倡使用N95口罩.
3.我不是医护人员,但工作场所在空间密闭或人员密集的场合,应当如何佩戴口罩?
答:如果您是医院、机场、火车站、地铁、地面公交、飞机、火车、超市、餐厅等相对密闭、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与疫情相关的行政管理、警察、保安、快递等从业人员,属于中等暴露风险人员,建议在工作场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4.我既不是医护人员,生产生活场所也不是前几个问题所说的情况,应当如何佩戴口罩?
答:如果您处在超市、商场、交通工具、电梯等人员密集区,或处于普通室内办公、工厂车间等环境或是在医疗机构就诊(除发热门诊外》的患者,或者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在校学生等,一般属于较低暴露风险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的医用口罩,儿童可以选用性能相当的口罩。
5.有哪些场合可以不佩戴口罩?
答:如果您本人健康,在居家、通风良好或人员密度低的场所,一般属于低暴露风险人员,可以不佩戴口罩。比如,家中没有疑似患者,也没有密切接触者、疫区回来的家人;私家车没有搭乘过疫区客人或者疑似患者:在通风条件好的露天劳动、工作,并和相邻人员保持适当距离:逛公园时没有游客聚集,有条件和周围人保持适当距离;办公室严格采取了消毒、测体温、通风措施,同事也没有疑似和密切接触者,这些情况可以不戴口罩。
6.儿童应佩戴什么样的口罩,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儿童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并标注儿童或青少年颗粒物防护口罩的产品。儿童在佩戴口罩前,需在家长的帮助下,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使用说明,以掌握正确合作方法。家长应随时关注儿童口罩佩戴情况,如儿童在佩戴口罩过程中感觉不适,应及时调整或停止使用。因儿童脸型较小,与成人口罩边缘无法充分密合,不建议儿童佩戴具有密合性要求的成人口罩。
7.佩戴口罩有什么要注意的?
答:选择合适尺寸的口罩。佩戴口罩前,应洗手。佩戴时,要让口罩紧贴面部,同时用左右手的手指按压鼻两侧的铝片,以减少四周的空气泄漏。医用外科口罩的鼻来在上方,使用时要压紧。佩戴口罩后,应避免触摸口罩。若必须触摸口罩,在触摸前、后都要洗手。摘下口罩时,尽量避免触摸口罩的外面,并立即洗手
8.佩戴两层口罩可以更安全吗?
答:佩戴两层口罩不能增加安全性
9.使用后的口罩能不能重复用?
答:除了高或较高暴露风险人员,健康人佩戴的口罩可反复多次使用,包括适当延长口罩使用时间、使用次数。如需再次使用的口罩,可悬挂在洁净、干燥通风处,或将其放置在清洁、透气的纸袋中。口墨需单独存放,避免彼此接触,并标识口罩使用人员。
10.口罩什么情况下需要更换?
答:一般在口罩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更换。
11.口罩使用后应该如何丢弃处理?
答:如果您属于健康人群,佩戴过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如果您是疑似病例或已经确诊,则佩戴后的口罩不能随意丢弃,应视做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有关流程处理。
联系方式
国家医用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干佛山东路28号
业务垂询电话:(0531)826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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