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结果的重复性
检测结果的重复性是衡量检测过程稳定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指标,也是评价仪器性能的关键参数。要确保检测结果具有良好的重复性,仪器校正工作至关重要——通过对仪器进行定期校准和调整,消除系统误差,使仪器始终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在实际检测中,若多次测量同一样品获得的数据波动较大,则需要首先检查仪器是否经过规范的仪器校正,确认仪器状态正常后再分析操作方法、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只有做好仪器校正工作,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检测结果重复性的稳定,为后续数据分析和结果判定提供可靠依据。
测量结果的重复性是指在相同测量程序、相同操作者、相同测量系统、相同操作条件、相同地点及短时间段内,对同一或相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所得结果之间的一致性。该术语属于机械工程学科仪器仪表基本名词分支,其评定属于测量不确定度中的A类评定 。
测量重复性通过实验标准偏差定量表示,常用符号为s0。评定方法主要采用贝塞尔公式计算单次测量结果的标准差,要求测量次数不少于10次(特殊情况下不低于6次)。当测量结果为多次平均值时,不确定度分量为s(yi)/√N。对于多组重复数据,可采用合并样本标准差sp=√(∑∑(ykj-ȳj)²/(m(n-1)))进行计算。重复性条件包括相同测量程序、相同仪器、相同环境等因素,代表测量结果的最小变异条件。
根据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重复性需每年进行考核,新建计量标准时应以初始测量数据为基准,当出现显著变化时需要重新评定不确定度 。
仪器检测结果的重复性----在相同校准条件下,对同一被检测进行连续多次检测所得结果之间的一致性。相同测量条件称重复性条件,重复性条件包括:相同的仪器检测程序,相同的观测者,在相同的条件下使用相同的校准仪器,相同地点,在短时期内重复测量。重复性可以用仪器校验结果分散性(测量不确定度或实验标准偏差来表示)sr定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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