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模的标准作法是写出测得值的量值表达式。偏差传递关系取决于量值对变化因素量的偏微分。现在大量的评定直接写出微变量的关系式,不是好的表达方法。
当分量以整体形式出现时,不出错;但一些场合,变量的作用是通过变化率(又称灵敏系数)而作用于总量,此时不写函数关系,极易弄错。我国一位著名计量校准学者,在一篇样板评定中就是这样弄错了传递因子(《误差与不确定度百论集》p206)。
评什么看到的压力计量方面的评定,有两类,同样的设备,一类是评压力表的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一类是评定压力表检定装置的不确定度。这里面有多种混淆。本来,压力表的示值误差,就是压力表的允许误差的抽样值,弄出个“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来,不知算是什么东西。而分析检定装置的性能,却又靠被检仪器的性能,不知是哪儿对哪儿。
仔细分析(6)式诸项,前5项都是被检测量仪器引入的,考核检定装置的功能,不该考核这些项目。最后一项是标准的问题,只有这一项是该考核的,但又考核不了,只能送检。
其实,单位里的建标,是购置、设立计量标准的问题,应是利用计量标准制造厂的成果,以及上级计量部门的公证 。因为不是本单位研制计量标准,因而没有必要去分析误差的构成,也没有必要建模,没有必要评定。
说到底,一个使用计量标准的单位,是无法完成“建模”、“误差分析”、“考核性能”这些工作的。道理很简单,你这个单位没有比此标准高一个等级的计量标准,你干不了这些事。
不确定度论诞生以来,由于否定真值的可认识性,于是否定计量标准(相对真值,真值的代表)的作用,于是便产成了不确定度论特有的评定方式,即A类评定和B类评定。A类评定是用被检对象考核计量标准,逻辑错误;B类评定只是收集些信息,不搞实际测量,不可能有自己的、有效的判别。
其思路的本质是抛开那个最最重要的代表真值的上一级计量标准。而没有上一级标准,你就考核不了本级标准。认真考虑一下,自从有不确定度评定以来,究竟干了些什么事,除了应付检查,哪里有实际效果。任何一个务实的计量工作者,都该认清不确定度论的说教与不确定度的评定的虚伪性。